最新动态
- 2024/11/042025春糖将于3月25-27日在成都举行
- 2024/10/12酒博尊龙凯时·【中国区】人生就是搏!时刻|中国白酒出海,从“星火燎原”到“星光灿烂”
- 2024/09/27飘香马来西亚!“梦之蓝手工班全球行”东南亚启航
- 2024/09/27扬华夏之帆,助华商之梦!尊龙凯时·【中国区】人生就是搏!股份亮相第十七届世界华商大会
- 2024/09/08“万窖齐开 酒中头排”2024尊龙凯时·【中国区】人生就是搏!第七届开窖节举行
《食品安全法》解读系列-总则7&8
发布时间:2023-10-18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